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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銷售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全額征收營業稅
發布時間: 2006-07-31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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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文件,要求從今年6月1日起,個人銷售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應持有關材料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地稅部門對納稅人申請免稅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凡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免征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不能提供屬于普通住房證明材料或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執行銷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余額征收營業稅。
  符合規定條件免征營業稅應提交的材料為:1、應持該住房的坐落、容積率(住宅建筑面積總和與住宅規劃用地面積之比)、房屋面積、成交價格等證明材料;2、自住房產戶籍證明復印件;3、住房產權證明;4、房屋為購買的提供購房發票;5、身份證復印件。     ?。樉辍√萍t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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