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胡勇謀 通訊員彭為紅 李斌 實習生王丹妮 謝瑜晴)只要從事的是“安全、環保、不擾民”的行業,在自家、住宅小區內開店辦公都是允許的,同時,“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都成為了現實。昨日,省工商局通報稱,《湖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即日起執行,“創業紅利”將惠及不少小微創業者、網店店主等各種市場主體開辦者。
根據規定,住宅可以用作住所或經營場所,但要符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物權等法律法規規定。
同時,企業可以“一照多址”。例如,投資者在武昌區司門口開了一家服裝公司,現在想擴大經營,又選擇了同樣屬于武昌區的中南路再開一家專賣店,他既可以把中南路店作為司門口本部的分支機構,也可以直接向工商登記機關辦理經營場所備案手續。
此外,一址也可以多照。現實中,很多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初創企業等,對住所和經營場所的要求很低。此次明確“凡能有效劃分區間的同一地址,可以登記為多家市場主體的住所或經營場所。有投資關系的市場主體可以登記使用同一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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