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 記者 閔波 報道:4月2日,十堰市紀委下發關于嚴禁清明節期間公車私用的通知,嚴明和重申有關紀律規定,歡迎市民對清明節期間公車私用情況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719—12388。
通知要求,嚴禁違規使用公務車輛車進行私人掃墓、祭祀、游玩、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和其他單位借用公車進行上述活動。要嚴格執行公車封存停用制度,清明節期間,除工作需要外,公車一律封存停用。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清明節期間公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公車私用問題,要依照有關規定對涉事人嚴肅處理,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各地各單位要于4月10前將清明節期間對公車私用的監督檢查和處理情況報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市紀委將點名道姓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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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紀委嚴禁清明期間公車掃墓 設舉報電話】
4月1日,湖北省紀委下發嚴禁清明期間公車私用通知,重申清明期間嚴禁公車私用,利用公車掃墓、走親訪友等活動。
通知稱,嚴禁違規使用公務車輛車進行私人掃墓、祭祀、游玩、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和其他單位借用公車進行上述活動。清明節期間,除工作需要外,公車一律封存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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