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武漢市安監局獲悉,本月起,職工可領取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
去年9月,省人社廳、財政廳、安監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沿用6年的全省高溫津貼標準由8元/天上調為12元/天,漲幅達50%。發放時間新增6月,調整為6、7、8、9四個月。今年,包括武漢市在內全省將實施這一新的高溫補貼標準。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人社部門提醒,用人單位未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另據長江日報報道 “我和烤肉之間,只差一撮孜然。我和扇貝之間,只差一頭蒜。”不少形容酷夏的段子流行網上,某保險公司順勢在國內推出首款高溫險。昨日記者發現,截至8日停售,該險種在全國只賣出5.3萬份。“盡管每份只花10元,但想賺得‘降溫費’卻實在不容易。”一些本地市民抱怨。
高溫險覆蓋全國30座城市。根據條款,投保后,被保險人于6月21日-8月23日期間,在所在城市出現37℃以上高溫天數超過免賠天數后,可以獲得“降溫費”。每一個高溫日可獲每份每天5元的賠償金,每份保單獲賠累計不超過100元。
全國高溫險免賠天數最多的三個城市為重慶、杭州和福州,分別為28天、25天和23天;武漢免賠天數為15天。
“武漢只有出現第16個37℃的高溫天時,投保人才能獲賠。”業內人士說,“想賺這個降溫費可不容易,至少得熬15個高溫天不說,一天也就賠5元,只夠買一兩瓶水。”
記者查閱中央氣象臺公布的武漢歷史氣溫發現,去年我市超過37℃的高溫天為12天,2012年僅1天,2011年是0天。
“其他城市的免賠期也很長,中部城市的免賠期都是十幾天。”市民艾先生本打算買份高溫險賺個“冰棍錢”,但查閱多個城市的歷史氣溫后放棄了,“買的沒有賣的精。”
昨日,保險相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解釋,“我們的數據模型是結合每個城市的特點,根據以前二三十年的數據分析出來的,投保人不能僅看近年的數據。”
隨后,記者又查閱武漢1981年至2010年歷史氣溫,武漢的年高溫日數平均值為4.07天,即武漢30多年來,每年超過37℃的高溫天還不到5天。
“對險企來說,這是筆穩賺不賠的生意。”本地某險企彭姓保險專家評價,“高溫險和去年的賞月險性質一樣,類似對天氣的賭博。險企賺保費雖不多,但不賠本還博眼球。對消費者而言,每天即使獲賠5元的降溫費意義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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