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日報)記者 劉煥俊 特約記者 尤勇 通訊員 崔揚 報道:昨日,記者從市國稅局獲悉,我市小微企業發展再迎利好。自本月1日起至2015年底,在繼續實施現有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的同時,對月銷售額不足3萬元的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此次新政策規定,在現行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暫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的基礎上,從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銷售額3萬元以下的全部納入暫免征稅范圍。同時,對小微企業從事國家鼓勵類項目,進口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設備免征關稅。
據市國稅部門測算,我市近千戶國稅納稅戶符合新政策條件,預計年度將享受稅收優惠超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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