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楊麟、通訊員張家翔、魏丹)“沒想到我們家也能享受低保,今后孩子們吃飯穿衣再也不犯愁了!”近日,孝昌縣衛店鎮大堰村村民樂紅霞領到了鎮民政辦送來的《社會救助證》。
今年40歲的樂紅霞,全家3口人,丈夫早年因病去世,留下一兒一女,兒子6歲,女兒5歲。家庭唯一收入就是一畝半水稻和半畝油菜,全家人吃飯穿衣都成問題。今年鎮干部入戶宣傳農村低保“按標施保”政策后,她才知道,像他們這樣的家庭如今也可以申請農村低保,每月都能領到453元救命錢。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最后一道為困難群眾兜底的“安全網”。近年來,隨著黨和政府各項民生工程的啟動,低保“含金量”大增,于是,一些人頻頻伸手,把低保當作“唐僧肉”;有的鉆政策空子,弄虛作假;有的搞“權力保”、“關系保”、“人情保”,造成極壞影響。
今年,省民政廳積極探索,從制度設計把關,將農村低保由過去的“分檔救助”轉向“按標補差”,并確定孝昌縣和建始縣為省級試點縣(市),即依據農村困難家庭收入評估標準和辦法,及時、公平、精準地進行家庭收入核算,依法將困難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按照保障標準進行差額補助。
針對出現的“關系保”,省民政廳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近親屬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備案管理,并深入開展“人情保”、“群體保”、“錯保”專項整治,清退“人情保”和“錯保”16402人、“群體保”15211人。
據統計,2013年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對象125.84萬人、農村低保對象235.18萬人,農村五保對象26.65萬人。今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去年的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404元,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025元提高到2524元。
省民政廳負責人介紹,省委省政府歷來重視民生保障工作,全省已初步建立了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為基礎,以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專項救助為支撐的社會救助體系框架,較好地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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