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報報訊 據 《湖北日報》消息:《武漢晚報》、《荊州晚報》因刊載虛假新聞受到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嚴肅查處。近日,該局向媒體通報了有關情況。
某微博首發的虛假消息“李玉剛在臺北出家了”在互聯網傳播后,去年12月2日,《武漢晚報》、《荊州晚報》予以轉載。接到讀者投訴后,今年1月,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責成《武漢晚報》、《荊州晚報》對相關稿件編發過程進行調查。經查,兩報當班編輯未經核實,擅自編發網絡信息,值班總編把關不嚴,導致虛假新聞刊發。核實后,兩報分別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荊州晚報社對值班總編和責任編輯予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并給予經濟處罰,將當班編輯調離編輯部采編崗位。武漢晚報社對有關編輯、值班主任、值班總編、總編輯予以通報批評,并給予經濟處罰。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進一步核查后,于4月20日分別向兩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兩報予以警告并各處罰款1萬元。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有關負責人說,《武漢晚報》、《荊州晚報》轉載未經核實的互聯網信息,導致出現虛假報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強調,虛假新聞和不實報道反映出一些新聞單位和新聞記者作風浮躁、制度虛置、管理松懈。各新聞單位要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要全面規范新聞記者采編行為,要求新聞記者必須堅持實地采訪,多方求證,掌握真相,不得依靠單一信息來源采寫新聞報道;要全面加強新聞稿件的審核把關,要求責任編輯必須逐一審核采訪證據,對轉載的新聞必須履行重新審核程序;要全面加強新聞采編人員管理,對采訪不深入、編輯不認真、把關不嚴格、管理不到位導致虛假新聞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嚴肅處理;要全面開展業務培訓、崗位培訓,教育廣大新聞采編人員提高專業素養、增強法紀觀念、遵守職業道德,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抵制虛假新聞。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責任,全面加強對虛假失實報道的監督管理,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編造虛假新聞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對相關媒體依法做出處罰,并要堅決吊銷相關采編人員的新聞記者證,列入不良記錄,5年內不得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終身不得從事新聞采編工作。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加大對我省媒體和駐鄂媒體刊發虛假失實報道的監督查處力度,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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