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記者 裴斌)10月8日,咸寧5名官員違規操辦“紅白事”受處分;10月21日,黃岡14名官員違規操辦“紅白事”受處分……每人都會遇到婚喪嫁娶等事情,可黨員干部如何能把“紅白事”辦了還不算違紀?11月17日,湖北省紀委發布“熱點法規有問必答第二期: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詳細解讀,高壓態勢下,如何正確操辦“紅白事”。
哪些“紅白事”宴請被禁止?請哪些人不算違規?省紀委方面表示,根據《關于黨員干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監督檢查辦法》規定,禁止黨員干部大辦婚喪喜慶、生日祝壽、就學出國、就業入伍、喬遷履新等事宜。確實需操辦上述事宜的,應嚴格控制在親戚(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和近姻親)范圍內。一旦違規,將根據情節輕重情況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黨內警告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甚至開除黨籍。相關禮金、禮品,依照相關規定予以收繳或清退。
操辦“紅白事”要走哪些流程?省紀委方面介紹,鄉(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當履行報告制度,報告所辦事宜與本人的關系、時間、地點、邀請對象的范圍及規模、有關承諾等。報告經本人簽字后一式三份,分別送本單位黨組織和同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應當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報告。隱瞞不報者,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