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江卉)昨日,省政府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將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安全監管“雙隨機”抽查、領導干部干預監管執法追究等制度,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干部提拔任用與安全生產掛鉤
意見提出,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考核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嚴格實施“一票否決”。黨政領導干部、企業負責人和單位(企業)評先評優,以及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等都必須與安全生產掛鉤。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必須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危險化學品及易燃易爆生產儲存企業實行區域總量控制、相對集中布局、安全合理選址。
搬遷或關閉現有安全距離不足的化工企業,2020年前實現全省化工企業進園區。加大礦山整頓關閉力度,達不到最低開采規模、最低服務年限及安全距離不足的礦山限期退出。推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兼并重組、有序退出。
企業上了“黑名單”,投資貸款寸步難行
意見提出,實行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實施聯合懲戒,在經營、投融資、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進出口、出入境、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明確專人24小時值班值守,確保信息暢通。實行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歸口報送制度,有關部門在向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信息的同時,必須向同級安監部門(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安監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各級安監部門每季度通報事故信息報送情況,對隱瞞不報、謊報、遲報的,一經發現,嚴肅問責。
干預監管執法,領導干部將被問責
意見提出,建立“雙隨機”(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機制,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
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活動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插手打招呼減輕行政處罰、減輕事故處理的,由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記錄在案,并及時報告上級,由上級問責處理;涉嫌違紀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對因干預監管執法導致發生事故的,依法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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