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點題
家住武昌彭劉楊路的艾女士反映,5月即將臨盆,申請生育保險時,被要求提交準生證(生育服務證)。她十分不解,聽說“一孩”準生證不是兩年前就取消了嗎?她挺著肚子跑社區、到街道,填表交照片,最后,拿著準生證辦下了生育保險。
采訪核實
據記者了解,2014年2月28日,湖北省衛計委發出《關于規范生育證件辦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我省取消一孩生育審批。湖北由此成為全國首個推行這一做法的省份,群眾對此通俗理解為“取消一孩準生證”。但取消一孩生育審批,并不是取消“生育服務證”本身,而是改變證件發放形式,改行政審批為主動發放,變“群眾跑”為“主動給”。
2016年1月25日上午10點21分,記者撥打省人社服務熱線12333,工號為68056的工作人員明確告知,辦理生育保險需要準生證。
政策背景
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廣電子政務和網上辦事,探索運用大數據優化政府服務和監管,提高行政效能。
記者跑腿
“政策馬上調整,2月1日起,辦生育保險不再需要準生證”,昨日,記者在東湖賓館找到了正在參會的省政協委員、省人社廳廳長翟天山,他向記者道出了原委——
省人社廳在人社部尚未調整生育保險相關政策情況下,依據修訂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社會保險法》,于1月20日下發通知,明確從2月1日起,取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證明前置條件,今后生育保險參保人員本人或所在單位領取生育津貼、報銷生育醫療費時,無需提供當地計生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準生證)。
“目前,我們正在加大政策落實力度,督促各地盡快落實。”翟天山說。(劉娜 陳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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