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日前,竹山縣紀委下發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紀律規定,明確“十個不得”紀律要求,確保該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守住“底線”,不碰“紅線”。
“十個不得”即: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擴大補貼人員范圍、提高補貼標準;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保障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不得對留用車輛挪作他用;不得漏報、瞞報、謊報涉改車輛、人員等數據、資料和表冊;不得以沒有公務用車或公務交通補貼不足等為由消極怠工、延誤工作;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在明確紀律,劃定“紅線”的同時,縣紀委積極督促各職能部門和主管單位履行職責,加強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紀律和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并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甘成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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