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冰客 通訊員 張盛軍 李凱
記者10日獲悉,結合城區(包括張灣區、茅箭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不含鄖陽區,下同)實際,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出臺《關于規范城區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特大疾病救助對象年度最高可獲3萬元救助。
救助對象為城區城鄉困難居民
“根據市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城區醫療救助對象為擁有城區城鄉常駐居民戶口的下列城鄉困難居民:重點救助對象、低收入家庭中的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其他農村精準扶貧對象和區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市民政局低保中心負責人介紹說。
重點救助對象是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三無”對象、城鄉孤兒。
低收入家庭中的救助對象是指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農村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年城市低保月標準1.5倍的家庭。
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是指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后,累計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2016年為12000元,遇標準調整時,按新的標準執行,下同)2倍以上、超過家庭負擔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
“其他農村精準扶貧對象是指經扶貧部門認定的農村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非農村低保、農村五保對象、農村孤兒的扶貧對象以及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家庭中除了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外的其他家庭人員。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由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區實際確定。”該負責人說。
六類人員原則上不予救助
“但是,《通知》明確了六類人員原則上不予醫療救助。”該負責人強調,“其中包括:酗酒傷害、打架斗毆、自殺、自傷的人員;因自身違章造成交通事故或造成工傷事故有責任人承擔醫療費用的人員;對合規費用已經按政策予以救助,仍然要求對超出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所發生費用給予救助的人員;家庭擁有兩套(含兩套,拆遷安置一棟兩層除外)以上非生活必需的住房(含門面房),或擁有小轎車(殘疾人代步車除外)、大中型運輸車輛的(微型小貨車、客貨兩用車除外);無正當理由拒絕經辦機構工作人員調查,隱瞞或不提供家庭收入或家庭財產真實情況的,或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救助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人員。”
通過4種方式救助困難居民
“醫療救助主要包括4種方式:資助參保參合;開展門診救助;實施基本住院醫療救助;實施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資助參保參合 實施門診救助
據了解,在資助參保參合方面,對農村五保對象、農村孤兒參加新農合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全額資助。對農村低保對象參加新農合的個人繳費部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標準由醫療救助基金予以定額資助。對城市“三無”對象、城市孤兒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全額資助。對城市低保對象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的標準由醫療救助基金予以定額資助。
在門診救助方面,對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對象、城鄉孤兒按每人每年500元給予定額門診救助。集中供養的對象,由醫療救助基金直接劃撥至供養機構;分散供養的對象,社會化發放至個人賬戶。
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五”對象、城鄉孤兒,如果患有8類慢性病的,按照市民政局《關于在市城區實施城鄉社會救助對象慢性病定額門診卡救助制度的意見 》規定的慢性病種類、定額標準和辦理程序實施救助。
對重點救助對象實施基本住院醫療救助
基本住院醫療救助是指,醫療救助對象住院時累計自負合規醫療費用在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內的實施基本住院醫療救助。
基本住院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指醫療救助中的重點救助對象,具體包括: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對象、城鄉孤兒。
救助標準為:一是對城鄉低保對象在醫療機構發生的累計自負合規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后,對不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按7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救助封頂線為8000元。二是對農村五保對象、城鄉“三無”對象和城鄉孤兒,在醫療機構發生的累計自負合規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后,對不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實行全額救助。
患重特大疾病住院 年度最高可獲3萬救助
“屬于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對象的,其累計自負合規住院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實施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取消病種限制。”市民政局低保中心負責人介紹。
對農村五保對象、城鄉“三無”對象和城鄉孤兒住院治療,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后的累計自負合規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按100%的比例予以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原則上年度最高封頂線為3萬元。如果超過3萬元,鄉鎮街辦須向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共同報批并備案后,才能繼續予以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
對城鄉低保對象住院治療,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后,按50%的比例予以重特大疾病救助,最高封頂線為3萬元。
對低收入家庭中的救助對象住院治療,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后,按40%比例予以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最高封頂線為3萬元。
對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住院治療,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后 ,按30%比例予以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最高封頂線為3萬元。
對其他農村精準扶貧對象住院治療,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后按20%的比例予以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最高封頂線為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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