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維林、鄧遠平(住湖北省竹山縣城關鎮明清村2組):
本院受理原告官進均訴你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16)鄂0323民初44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你們在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返還原告官進均購房款人民幣110000元,賠償損失人民幣5000元,負擔訴訟費2600元。限你們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研究室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