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7月26日,竹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會同上庸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轉移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財物案件。對違法人楊某予以行政拘留8日,并處罰款400元處罰。
7月24日10時許,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在242國道上庸鎮南壩村7組路段履行檢查時,發現楊某駕駛證逾期未換證,其所駕駛的鄂CHG091普通二輪摩托車逾期未檢驗,遂口頭告知將依法暫扣車輛,并向其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楊某本人在強制措施憑證上進行了簽字確認。在執勤民警轉送其他暫扣摩托車至上庸派出所保管過程中,楊某趁民警不在場用一把自備鑰匙將車騎走。在民警返回發現暫扣車輛不見后,立即電話與楊某聯系,發現他電話關機。于是立即會同上庸派出所及其居住地村干部到楊某家尋找,楊某拒不交代其非法轉移涉案車輛的違法事實。后經所隊連續兩天的調查尋找,終于在其家附近的樹林中發現了被扣留車輛。面對鐵的事實,楊某只得對其非法轉移涉案車輛違法供認不諱。(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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