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顯貴:
本院受理原告皮興林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向你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起訴狀副本等訴訟材料。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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