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社會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工作,經縣政府批準,竹山縣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協警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通過考試考核,把符合條件、素質良好的人員招聘到公安機關,協助從事交通管理、應急處突等警務工作。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2、湖北省居民戶口,在竹山縣有固定住所公民,限男性;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會計算機操作,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公民(即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警察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米以上,無紋身。
三、招聘程序
(1)志愿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或機動車駕駛證、退伍證,持上述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于10月24日至10月28日到縣公安局辦公樓五樓政工室(城關鎮東門街67號)報名。
(2)考試:考試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縣情、法律知識、公文寫作和計算機操作等。
(3)面試:筆試結束后按比例參加面試。
(4)政審和體檢: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由縣公安局參照2016年湖北省考錄人民警察標準進行政治審查。
(5)政審合格者,經培訓合格后,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錄用協警合同。
如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將視情況確定擬招聘名額。
四、待遇及管理方式
(1)錄用協警合同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一年一簽訂。
(2)聘用人員每月基本工資1500元,并按國家規定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及生育保險金。
(3)縣公安局對被聘用人員一年一考核,對考核不合格人員予以解聘。
(4)聯系電話:4230047
竹山縣公安局
201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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