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研究意見,報請縣政府批準,現就公共租賃住房申報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6年12月9日起。
二、申報地點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戶籍所在社區申報。
新就業無房職工由各用人單位統一向住房保障部門申報。
外來務工人員由各用工企業統一向住房保障部門申報。個體工商戶在經商所在社區或鄉鎮人民政府申報。
三、申報對象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應具備的條件:
1.縣城規劃區內的居民。
2.在規劃區內無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于上年度人均居住面積標準。
3.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城區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租房應具備的條件:
1.大中專和全日制技校畢業生。
2.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已辦理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未超過5年的。
3.在城區無住房。
4.父母在城區擁有個人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含申請人)低于城區上年度人均居住面積標準。
(三)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應具備的條件:
1.在縣城規劃區內與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務工人員或已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且在規劃區內經營的。
2.在規劃區內無住房。
四、申報材料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應提交的材料:
1、個人書面申請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諾;
2、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3、家庭住房狀況證明。單位出具的現有住房證明或者現有住房產權證、住房租賃合同;不動產登記部門及房產主管部門出具的住房檔案查詢證明;
4、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收入認定證明、車輛查詢證明;
5、申請人所在居(村)委會簽署的協助管理承諾書;
6、其它材料。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租房應提交的材料:
1、用人單位申請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諾書;
2、個人身份證、畢業證、錄用或聘用手續等復印件;
3、家庭成員基本情況信息表;
4、用人單位協助管理承諾書;
5、用人單位公示材料;
6、其它材料。
(三)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應提交的材料:
1.規劃區內企業用工:
(1)用工單位申請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諾書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3)聘用(勞動)合同;
(4)用工單位協助管理承諾書;
(5)其它材料。
2.規劃區內個體工商戶:
(1)個人申請;
(2)營業執照、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等;
(3)申請人所在居(村)委會簽署的協助管理承諾書;
(4)其它材料。
五、申報方式和要求
實時申報、即時受理、意向選房、一季一配。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按照“申請、受理、初審、復審、公示、縣政府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程序進行,經審核公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核發《竹山縣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實行輪候制度,縣政府批準配租方案配租方案后,取得《竹山縣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的家庭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縣房管局進行意向登記,一套房單獨選房者直接配租,一套房多房選房者,統一按姓氏筆畫排序,實行公開搖號、抽簽和抓鬮等隨機的辦法確定配租房號。
年度人均居住面積和可支配收入標準以縣統計部門制發的年度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統計資料為準。
特此公告
竹山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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