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得勝新華書店:
經查,你單位領取《營業執照》后滿6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1年,上述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現責令你單位于本公告發布后15個工作日內到我局辦理注銷登記。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我局將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九項規定予以處理。因通過你單位注冊登記的經營場所及電話無法取得聯系,未能直接或郵寄送達《責令限期注銷登記通知書》,現通過公告方式向你單位送達《責令限期注銷登記通知書》。
竹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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