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公告
關于開展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違法“亮劍”行動通告
發布時間: 2017-04-19 14:35 來源: 編輯:唐平
字體大小:
打印
返回

廣大摩托車駕乘人員:
  為有效預防涉摩交通事故,根據我縣當前摩托車違法特別是駕乘二輪摩托車不按規定配戴安全頭盔行為異常突出實際,縣公安局決定從4月17日至5月16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駕乘二輪摩托車不按規定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亮劍”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點
  本次“亮劍”行動將以“無證駕駛,無牌上路,駕乘人員不配戴安全頭盔,擅自改裝(如加裝太陽棚),逾期檢驗,涉牌涉證;二輪摩托車及客運麻木車(含各類電動車)超員載客,貨運麻木車違法載客及客貨混裝,亂停亂放,超速搶道,隨意掉頭、無交強險、車輛狀態鎖定等”為重點違法;以“城區、寶豐、麻家渡等集鎮及周邊路段;346、242國道全段;各鄉鎮通村水泥路”為重點區域;以“周末及每日早、中、晚上下班時段”為重點時段。通過開展專項整治,促使駕乘摩托車不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措施
  對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違法,一律按照一次記2分,罰款200元(情節嚴重、不服教育管理的;一般情況按記2分,罰款50元處理)標準依法處罰。對無證駕駛,無牌上路,逾期未檢驗等違法,一律暫扣車輛,待辦齊證件、辦好牌照、上線補檢,接受處罰后再予放行;對號牌缺失,挪用號牌,使用套牌,無行車證等違法,一律先暫扣車輛,將挪用的號牌和使用的套牌予以收繳,敦促其補辦號牌和行車證手續,接受處罰后再予放行;對故意污損、遮擋號牌,超員載人,客運麻木車超員載客,貨運麻木車違法載客及客貨混裝等違法,一律當場糾正,消除隱患,依法處罰到位;對無交強險、車輛狀態鎖定等交通違法,一律敦促補交保險、及時到交警部門對網上違法予以“清零”;對有盜搶嫌疑的摩托車,一律移交縣局刑偵大隊立案處理;對非法改裝的摩托車(如擅自加裝太陽棚),一律責令當場撤除改正。對達到報廢年限的,一律收回牌證,強制報廢。
  三、溫馨提示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當前選擇摩托車出行的人越來越多。然而,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現象屢見不鮮。殊不知,騎乘摩托車上路不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由于缺少頭盔的保護,頭部往往會受到重創。據調查,在我國死亡的摩托車駕乘人員中,有80%以上是因為不戴安全頭盔造成的。僅以我縣為例,每年的摩托車事故約占總數的60%以上,因駕乘摩托車未按規定配戴安全頭盔傷亡的達數百人。由此可見,駕駛和乘座摩托車配戴安全頭盔是預防交通事故死傷的重要保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摩托車駕駛人除必須申領駕駛證,辦理牌照,購買保險、按規定年檢外,不得超員載客(一般二輪摩托車只許載一人,輕便摩托車、電動車不允許載客),不得擅自改裝(如加裝太陽棚)等,同時駕乘人員必須按規定配戴安全頭盔。違者,將受到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在此,公安交警真誠奉勸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朋友,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你駕駛和乘座摩托車外出時,請一定戴好安全頭盔。
  特此通告

竹山縣公安局
2017年4月18日

相關新聞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
媒體矩陣
  • 民生碼上見
    民生碼上見
  • 竹山便民服務
    竹山便民服務
  • 竹山特產云超市
    竹山特產云超市
  • 今日竹山報
    今日竹山報
  •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 云上竹山客戶端
    云上竹山客戶端
  •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