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竹山縣森林公安局堵河源派出所辦理的三起涉林刑事案件,經檢察機關的公訴,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經查,犯罪嫌疑人夏某輝于2016年12月初,擅自在湖北堵河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采用布設鐵夾子、鋼絲套的方法獵捕野生動物,被依法查獲;犯罪嫌疑人吳某飛、蔡某斌于2016年12月29日,二人合伙在湖北堵河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采取布設繩套的方法獵捕野生動物,被舉報查獲;犯罪嫌疑人周某鵬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5日,在湖北堵河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采取布設電網的方法獵捕野生動物,被舉報查獲。
2017年5月22日、5月24日、6月5日,三起案件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經縣人民檢察院的公訴,縣人民法院經過公開庭審,判決犯罪嫌疑人夏某輝罰金2000元;判決犯罪嫌疑人吳某飛、蔡某斌罰金各1000元;判決犯罪嫌疑人周某鵬拘役30天,罰金2000元。(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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