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 | 未取得衛生許可證從事足浴服務案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竹衛計公罰字〔2017〕03號 |
被處罰單位名稱(個人姓名) | 竹山城關鎮益健足療會所(熊麗) |
地址 | 竹山縣城關鎮千福廣場2號樓 |
社會信用代碼 | 無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熊麗 |
違法事實 | 未取得衛生許可證從事足療服務,另有1名從業人員無健康證 |
處罰依據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
行政處罰內容 | 1、警告;2、罰款1000.00元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2017年9月22日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竹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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