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土資聽告〔2017〕36-3號
向倫財:
你未經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于2017年9月14日在竹山縣寶豐鎮白沙河-花栗樹村礦區采挖綠松石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和《湖北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擬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你停止在竹山縣寶豐鎮白沙河-花栗樹村礦區違法開采綠松石礦的行為;
2.責令你和劉本貴、陳興安、楊志華、王乾坤5人回填封堵位于竹山縣寶豐鎮白沙河-花栗樹村礦區已挖開礦洞,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以上5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和《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你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要求舉行聽證,請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起申請。逾期不提出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聯系人:胡昌波 夏書武
電 話:0719—4232735
地 址:竹山縣城關鎮北大街106號
2017年11月24日
竹土資聽告〔2017〕36-4號
王乾坤:
你未經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于2017年9月14日在竹山縣寶豐鎮白沙河-花栗樹村礦區采挖綠松石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和《湖北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擬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你停止在竹山縣寶豐鎮白沙河-花栗樹村礦區違法開采綠松石礦的行為;
2.責令你和劉本貴、陳興安、楊志華、向倫財5人回填封堵位于竹山縣寶豐鎮白沙河-花栗樹村礦區已挖開礦洞,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以上5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和《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你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要求舉行聽證,請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起申請。逾期不提出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聯系人:胡昌波 夏書武
電 話:0719—4232735
地 址:竹山縣城關鎮北大街106號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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