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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全市二級公立醫院104個病種按病種收費
發布時間: 2017-12-26 08:41 來源: 編輯:張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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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320個病種中,按照診斷明確、技術成熟、并發癥少、療效確切的原則遴選出104個病種,并按照“有激勵、有約束”的原則制定了這104個病種的收費標準。

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羅偉 報道: 記者昨日從市物價局獲悉,今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圍內對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等104個病種實行按病種收費。

據介紹,根據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對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等104個病種開展按病種收費。

我市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320個病種中,按照診斷明確、技術成熟、并發癥少、療效確切的原則遴選出104個病種,并按照“有激勵、有約束”的原則制定了這104個病種的收費標準。

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其標準包括醫保統籌基金結算部分和參保人員個人自付或自費部分,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臨床路徑管理接受規范化診療,直至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在病種費用外不得另行收費(規定的高值耗材除外),不得將入院后的檢查檢驗費用轉為門診收費。

據介紹,按病種收費實施的范圍為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2017年12月25日起執行,試行期2年。

市物價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7月31日我市城市公立醫院全面取消了藥品加成,這次又實行104個病種按病種收費。按病種收費是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機制改革,建立多種形式并存定價方式的重要內容,將成為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定價機制,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患者負擔的重要手段。

(內容來源十堰晚報,轉載須經十堰晚報授權)

(編輯: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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