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 事業單位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執行《條例》和實施細則情況的年度報告,并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網站上向社會公示。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實施細則操作辦法在線提交年度報告。決定自今年起,各事業單位不再上報紙質資料(涉密機構除外),請直接將蓋有單位公章的紙質報告同時上傳至事業單位在線網站,紙質資料自行保存備查。工作過程中若遇疑難問題,可電話咨詢縣編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4232072),或在線咨詢“竹山縣機構編制工作QQ群”(群號:1939 55375)得到答復。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將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對逾期不報的單位將嚴格按照《條例》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注:今年不發紙質通知,以此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竹山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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