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得勝鎮翠蘭石材加工廠、竹山縣民爆服務隊等2戶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對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企業(企業名單見附件),擬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聽證規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因到你公司住所實地核查及通過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我局無法直接或郵寄送達?,F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通過公告送達《竹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上述企業有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的權利,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竹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