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6月15日,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前往文峰鄉輕土坪村王某家里為其送來執行款,在文峰鄉、輕土坪村兩級干部的見證下,將309006.63元執行案款如數交給了王某本人,并主動聯絡農商行幫助王某將錢存到銀行。
據悉,這是該院第二次上門為其送來案款。去年六月,王某還在醫院治療,急需執行款支付醫藥費,該院黨組急當事人之急,親自參與案件執行,將執行到位的部分案款送至醫院。
王某于2014年11月在竹山某工地務工時受傷導致高位癱瘓,家中因病返貧,法院判決被告支付108.4萬元賠償款。部分案款執行到位后陷入僵局,該院黨組兩次參與協調以扭轉該案的執行困難局面。后經該院執行干警在十堰、武漢兩地的多次查詢、調查,發現承擔連帶責任的被執行人我縣某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在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十堰供電分公司上網的電量,電費收入有40余萬元,該院經過多次協調扣留提取了這筆款項,才將剩余全部案款全部執行到位??紤]到王某妻子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為防止大筆執行款到位手后被流入非法集資者手中,該院決定親自前往與鄉村領導對接,請他們幫助監管。
在王某家里,執行干警仔細詢問了王某目前的身體恢復狀況、家里的經濟開支及子女就學情況,叮囑王某妻子一定要將這筆錢分期存入銀行,千萬不能將錢款拿來放高利貸,要將錢用在治病和兩個孩子讀書學習上,鼓勵王某及家人要克服困難,勤勞致富,努力把兩個孩子培養成材,把生活過好。(劉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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