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看到路邊“售槍”的野廣告,按捺不住好奇和貪玩,男子電話聯絡網絡買槍,最終在拘留所里度過一個難忘的端午節。6月15日,縣公安局依法將非法攜帶槍支的黃某執行行政拘留。
5月13日,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網上巡查時發現城關鎮居民黃某涉嫌非法攜帶槍支,民警迅速將此信息通過“全警三員”工作平臺上報到縣公安局情報中心,請求城關水陸派出所開展核查工作??h公安局城關水陸派出所辦案民警通過調查走訪發現,轄區居民黃某確實持有一把氣槍。線索核查屬實后,民警依法傳喚黃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黃某主動將其持有的“氣槍”、“打氣筒”等物品上交到派出所。
據了解,2016年5月份,黃某在城區某小區圍墻上看到了一條“售槍”的野廣告,按捺不住好奇和貪玩,抱著“氣槍”應該不屬槍支,不會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僥幸心理,通過野廣告上預留的電話聯系賣家,以800元的價格先后從網上購買到“氣槍”、“打氣筒”、“鉛彈”等配件,并按照賣家提供的圖紙完成“氣槍”的組裝?!皻鈽尅苯M裝完成后,黃某先后多次攜帶“氣槍”到城關鎮霍山坡及文峰鄉等偏遠地區試槍。經相關單位機構鑒定,黃某持有的“氣槍”被認定為槍支。
黃某因非法攜帶槍支被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鄒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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