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竹山縣深河鄉深河村村民唐某(男,37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67mg/100ml)駕駛面的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
2、2月12日,竹山縣樓臺鄉西坡村村民阮某(男,30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20mg/100ml)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2月12日,竹山縣文峰鄉中溝村村民黃某(男,53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69mg/100ml)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
4、2月12日,竹山縣溢水鎮船艙村村民羅某(男,25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38mg/100ml)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
5、2月12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顧某(男,45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42mg/100ml)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
6、2月12日,竹山縣寶豐鎮居民梁某(男,29歲)因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重處二千元罰款。
7、2月12日,竹山縣寶豐鎮桂坪村村民柳某(男,52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24mg/100ml)駕駛面的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
8、2月12日,竹山縣柳林鄉天臺村村民張某(男,47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65mg/100ml)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9、2月14日,竹山縣麻家渡鎮羅家坡村村民方某(女,57歲)因無證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重處二千元罰款。
10、2月15日,竹山縣樓臺鄉興旺村村民張某(男,34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73mg/100ml)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11、2月15日,竹山縣潘口鄉張武溝村村民周某(男,49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67mg/100ml)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12、2月15日,竹山縣城關鎮迎豐村村民林某(男,49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61mg/100ml)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13、2月16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魯某(男,49歲)因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輕型普通貨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重處2000元罰款。
14、2月15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陳某(男,33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37mg/100ml)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15、2月16日,竹山縣城關鎮明清村村民羅某(女,31歲)因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重處二千元罰款。
16、2月16日,竹山縣城關鎮明清村村民王某(男,19歲)因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重處二千元罰款。
17、2月17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邵某(女,31歲)因無證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重處二千元罰款。
18、2月18日,竹山縣柳林鄉白河村村民袁某(女,44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76mg/100ml)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
19、2月18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梁某(男,43歲)因飲酒后(酒精含量41mg/100ml)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
20、2月20日,竹山縣上庸鎮南壩村村民馮某(男,33歲)因無證駕駛機動車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重處二千元罰款。
21、2月13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帥某(男,43歲)駕駛鄂CFB8XX號小型轎車駛入竹山緝查布控區域被預警。后經調查核實,帥行權所出示駕駛證系偽造。該帥于2016年10月12日因醉酒駕駛被依法吊銷駕駛證,后在2018年3月通過制售假證廣告花費二百元購買了一個假駕駛證使用至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五千元。
22、1月30日,竹山縣得勝鎮居民徐某(男, 43歲)駕駛鄂CED XX號小型轎車駛入竹山緝查布控區域被預警。后經查證,該徐原持有的駕駛證于2017年12月21日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依法吊銷,此后仍經常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交警二中隊依法重處罰款2000元。
23、1月30日,竹溪縣泉溪鎮居民汪某(女,32歲)駕駛鄂C099XX號小型普通客車駛入竹山緝查布控區域被預警。后經查證,該車車主歐某(男,35歲,房縣中壩鄉居民)于2018年12月6日因酒后駕駛駕駛證被暫扣,其害怕被交警查處,遂將車交由隨行的汪培駕駛,可汪培從未申領過駕駛證,系無證駕駛。該汪被交警二中隊依法罰款2000元,并處行政拘留5日。
24、2月13日,竹山縣寶豐鎮下壩村村民何某(男,37歲)再次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38mg/100m)無證(其駕駛證因首次酒后駕駛被扣留仍在暫扣期間)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處貳仟伍佰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5、1月29日,竹山縣秦古鎮西嶺村村民陳某(男,47歲)因無證(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處貳仟玖佰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6、2月3日,竹山縣擂鼓鎮廣山村村民余某(男,38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63mg/100m)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27、2月15日,竹山縣寶豐鎮下壩村村民張某(男,22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30mg/100m)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28、2月8日,竹山縣寶豐鎮埡子街村程某(男,53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28mg/100m)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29、2月13日,竹山縣寶豐鎮寶豐居委會居民張某(男,51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31mg/100m)駕駛逾期未檢驗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0、2月19日,竹山縣溢水鎮澗溝村村民肖某(男,41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32mg/100m)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1、2月19日21時許,竹山縣得勝鎮茶場村村民方某(男,30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40mg/100m)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2、2月19日,竹山縣寶豐鎮侯家灣村村民范某(男,47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36mg/100m)駕駛普通客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3、2月18日16時許,竹山縣寶豐鎮花栗樹村村民陳某(男,44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23mg/100m)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4、2月13日,竹山縣麻家渡鎮折峪河村村民劉某(男,34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64mg/100m)駕駛普通客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5、2月13日,竹山縣寶豐鎮居委會2組居民朱某(男,54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20mg/100m)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6、2月16日,竹山縣麻家渡鎮蛟龍村村民張某(男,26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48mg/100m)駕駛小型客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7、2月16日,竹山縣寶豐鎮下壩村村民張某(男,32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48mg/100m)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38、2月19日,竹山縣得勝鎮復興村村民汪某(男,62歲)無證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66mg/100m)駕駛無號牌載貨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重處貳千柒佰元罰款。
39、2月18日,竹山縣麻家渡鎮水田壩村村民肖某(男,46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26mg/100m)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40、2月16日,竹山縣麻家渡鎮店子街村村民曾某(男,41歲)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42mg/100m)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的罰款,一次性記12分。
41、2月11日,竹山縣寶豐鎮侯家灣村村民李某(男,32歲)無證飲酒后(酒精檢測結果為44mg/100m)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二中隊依法重處貳千伍佰元罰款。
42、2月14日,竹山縣大廟鄉大廟村村民馬某(男,41歲)飲酒后(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73mg/100ml)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三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二千元,一次性記12分。
43、2月14日,竹山縣上庸鎮九華村村民陳某(男,30歲)飲酒后(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48mg/100ml)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三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二千元,一次性記12分。
44、2月17日,竹山縣潘口鄉懸鼓洲村村民樊某(男,29歲)飲酒后(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29mg/100ml)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三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二千元,一次性記12分。
45、2月17日,竹山縣城關鎮高家莊村村民肖某(男,45歲)飲酒后(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33mg/100ml)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三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二千元,一次性記12分。
46、2月20日,竹山縣城關鎮南門村村民陳某(男,40歲)飲酒后(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45mg/100ml)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三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二千元,一次性記12分。
47、1月22日,竹山縣潘口鄉小漩村村民張某(男,54歲)再次飲酒后(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58mg/100ml)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三中隊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二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8、1月27日,竹山縣柳林鄉墨池村村民王某(男,18歲)因無證駕駛無號牌機動車,被交警三中隊依法罰款七百元,并處行政拘留五日。
49、2月14日,竹山縣潘口鄉居民馮某(男,39歲)飲酒(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48mg/100ML)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被交警四中隊依法給予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0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之處罰。
50、2月16日,竹山縣官渡鎮居民閔某(女,40歲)飲酒(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67mg/100ML)后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四中隊依法合并給予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500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之處罰。
51、2月16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張某(男,47歲)飲酒(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75mg/100ML)后駕駛逾期未檢驗的小型轎車,被交警四中隊依法合并給予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500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之處罰。
52、2月16日,竹山縣文峰鄉居民陳某(男,37歲)駕駛鄂CGJ126號小型面包車實施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不足50%的違法行為,被交警四中隊依法給予一次性記滿12分,并處500元罰款的處罰。
53、2月16日,竹山縣雙臺鄉居民桂某(女,52歲)無證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被交警四中隊依法重處1000元罰款。
54、2月16日,竹山縣樓臺鄉居民蔣某(男,37歲)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小型轎車上路,被交警四中隊依法重處2000元罰款。
55、2月16日,竹山縣雙臺鄉居民龔某(男,25歲)駕駛鄂CV3318號小型普通客車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責任強制保險,被交警四中隊依法重處1980元罰款。
56、2月16日,浙江省慶元縣淤上鄉居民陳某(男,37歲)無證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四中隊依法重處2000元罰款。
57、2月18日,竹山縣秦古鎮居民許某(女,30歲)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四中隊依法重處2000元罰款。
58、2月16日,竹山縣麻家渡鎮居民蔡世超(男,42歲)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機動中隊重處2000元罰款。
59、2月17日,竹山縣溢水鎮居民周代志(男,45歲)無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三輪汽車,被交警機動中隊重處2200元罰款。
60、2月17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朱安琪(女,20歲)無證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機動中隊重處2000元罰款。
61、2月17日,河南省焦作市居民馬立杰(男,28歲)無證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機動中隊重處2000元罰款。
62、2月18日,竹山縣潘口鄉居民吳慶蘭(女,47歲)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機動中隊重處2000元罰款。
63、2月18日,竹山縣潘口鄉居民胡作霜(男,29歲)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機動中隊重處2000元罰款。
64、2月17日,竹山縣得勝鎮居民師利東(男,47歲)飲酒后(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47mg/100mL)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機動中隊依法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罰款二千元,一次性記12分。
65、2月13日,竹山縣寶豐鎮居民吳善勇(男,70歲)無證飲酒后(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28mg/100mL)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機動中隊依法重處罰款二千五百元。
66、2月16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楊勇(男,48歲)飲酒后(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46mg/100mL)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機動中隊依法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罰款二千元,一次性記12分。
67、2月16日,竹山縣潘口鄉居民林輝濤(男,48歲)再次飲酒后(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51mg/100mL)駕駛正三輪載貨摩托車,被交警機動中隊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五日,并處二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之處罰。
68、2月18日,河南省葉縣水寨鄉居民宋二磊(男,32歲)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機動中隊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七日,并處五千五百元罰款之重處。
69、2月17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崔林(男,43歲)因飲酒后(酒精呼氣檢測結果61mg/100mL)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處罰,一次性記滿12分,其持有的“A2”型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降級。
70、2月18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劉超(男,50歲)因飲酒后(酒精呼氣檢測結果46mg/100mL)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一中隊依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處罰,一次性記滿12分,其持有的“A2”型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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