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招聘協警的公告
為加強我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經縣政府批準,竹山縣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協警20名(限男性),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通過考試考核,把符合條件、素質良好的人員招聘到公安機關,協助從事巡邏執勤、治安維穩等輔助警務工作。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2.竹山縣居民戶口。
3.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會計算機操作,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公民(即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警察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米以上,無紋身。
三、招聘程序
1.志愿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或機動車駕駛證、退伍證,持上述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于5月16日至5月31日到縣公安局辦公樓504(潘口小漩)報名。
2.考試:考試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縣情、法律知識、公文寫作和計算機操作等。
3.面試:筆試結束后按比例參加面試。
4.政審和體檢: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由縣公安局參照湖北省考錄人民警察標準進行政治審查。
5.政審合格者,經培訓合格后,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錄用協警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方式
1.錄用協警合同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一年一簽訂。
2.待遇。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補貼+績效考核等,年月均收入2200元起。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3.縣公安局對被聘用人員一年一考核,對考核不合格人員予以解聘。
竹山縣公安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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