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設立700萬元城市管理獎金
街辦月考核一等獎將獎勵7萬元 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半年考核第一名將獎勵10萬元
秦楚網訊(十堰日報)記者紀楓波 通訊員葉相成報道:記者昨日從市三城聯創指揮部獲悉,從今年起,十堰市每年從茅箭區、張灣區財政預算中各歸集資金150萬元,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預算中歸集資金100萬元,在市城維費中安排列支300萬元,共歸集700萬元作為市城管執法考核獎懲專項資金。街辦月考核一等獎將獎勵7萬元,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半年考核第一名將獎勵10萬元。
據悉,市三城聯創指揮部日前已印發《2013年十堰城區城市管理檢查考核獎懲辦法》。該辦法規定考核對象為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城區各街辦(開發區)等。考核內容包括17個項目:出店經營;違法占道經營;亂堆亂放、亂牽亂掛;亂貼亂畫、亂涂亂噴;停車秩序;立面整治;廣告雜亂治理;公用設施、市政設施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市場周邊治理;交通窗口環境;居民社區環境;河道環境衛生; “摩的”治理工作; “三違”治理工作;環衛保潔、市容監管員到崗率;社會監督。檢查考核辦法分為專班檢查、社會調查機構檢查、市直相關職能部門考核、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視察等進行,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
該辦法規定,根據各街辦月度綜合考核成績實施獎勵。考核評定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2名,街辦月考核一等獎獎勵7萬元,二等獎獎勵5萬元,三等獎獎勵3萬元(一等獎綜合得分不得低于90分;二等獎不得低于85分;三等獎不得低于80分)。月排名末位街辦扣罰0.5萬元;連續兩個月排名末位的街辦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應向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說明原因,并扣罰1萬元;連續3個月排名末位的街辦,扣罰1.5萬元,區(管委會)分管領導、街辦主要負責人通過新聞媒體向全市人民說明情況;全年綜合考核排名末位的,該街辦當年不得評為全市目標考核管理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個人并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市直相關職能部門考核每半年排名一次,第一名獎10萬元,第二名獎6萬元,第三名獎4萬元。三區年終排名進行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另定。
該辦法規定,此獎勵標準從今年3月份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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