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日報)通訊員楊春霞報道:今年以來,竹山縣在深入開展“學創”活動中,實行“不作為”黨員告誡制,即黨員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風等方面存在明顯問題,但尚未達到黨紀處分的,由所在黨組織對其進行告誡。
該縣規定,黨員不帶頭開展 “學創”活動、不能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能認真執行黨組織決議、決定;半年以上不交黨費;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參加組織生活等15種情況被列為“不作為”黨員告誡對象。告誡采取口頭告誡和書面告誡兩種形式,期限一般為6個月,從談話和簽發《告誡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確定的“不作為”黨員,由所在黨組織督促其整改,告誡期滿后進行考核。對認識深刻、確已改正錯誤的,解除告誡;對認識不足、沒有改正錯誤或又發現其它問題的,再延長告誡期3個月,并實行一對一幫教,到期后仍無改變的,采取組織處置,予以勸退或除名。
截至5月底,該縣先后有230名黨員接到《告誡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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