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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給還砍人 幾刀換來三年刑
發布時間: 2005-10-12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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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因索要200元打工工資無果,雙方言語不合發生爭執,就用刀將人砍成重傷。9月23日,縣法院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董承武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今年1月3日晚,秦古鎮西嶺村42歲的村民董承武,同村村民高某攜其妻等一行四人到董家索要拖欠高某200余元的打工工資。雙方話不投機發生爭執,繼而撕打。董惱怒就掏出事先藏在身上的菜刀一陣亂砍,將高某砍成重傷,另外二人受輕微傷。案發后,董電話報警并支付了被害人高某、權某等人的全部醫療費,賠償其他經濟損失2萬元。 (操儒舜 章勝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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