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張東鋒 前日午夜,湖北羅田縣委宣傳部通報了此前網絡曝光的該縣干部斗酒死亡事件,建議免去酒宴舉辦者、個體工商戶肖飛進的縣政協委員資格,并對參加酒宴的所有黨員干部在全縣給予通報批評,對其所在單位負責人誡勉談話。與此同時,羅田縣紀委還責成縣城管執法局追回向斗酒死者家屬墊付的款項。此前,曾有網友發帖稱,羅田縣干部斗酒致人死亡,私下動用了公款賠付。
官方墊付64萬元
2月11日,一位網友在湖北東湖論壇發帖,稱羅田縣發生一起黨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事件,并由相關單位用公款賠償了124萬元。該帖發布次日,羅田縣城管執法局就回應了此事,稱肖飛進是羅田縣合浦鎮個體工商戶,當天共有20人參加其生日宴會。帖子提到的執法大隊中隊長豐某因與肖的兒子是同事,所以應邀赴宴,回家感到不適,經120搶救無效死亡。(南都2月15日A10版網眼曾報道)
對網帖中提到的124萬元公款賠償,回應稱,事發后為迅速安葬死者防止事態擴大,共賠償了64.8萬元,但同時稱,執法局出這筆錢是暫時墊付,“由縣人民法院對當日同桌飲酒人員依法追討并償還”。
對此,羅田縣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張學文后來解釋稱,由于豐某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同時也為了盡快平息此事,經律師根據相關規定測算,羅田城管執法局前期墊付了賠償款,該局已委托律師起訴當天出席生日宴和舉辦生日宴的人員,要求他們償還這筆款項。
至于帖中列舉的官員,回應稱“副縣級干部肖學民,河鋪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參加宴請”均不屬實,但未提及是否有其他干部參加宴會,只稱“羅田縣委已責成縣紀委對此事做全面調查”。
回應還稱,肖飛進是民營經濟人士,本次宴請不屬于公款吃喝。
參加酒宴的黨員干部遭通報批評
據悉,上述回應發布的當天,黃岡市紀委也派人到羅田進行了調查。
隨著調查的進行,帖子中提到的副縣級干部肖學民被證實到過宴會。荊楚網稱,肖學民是羅田縣副縣級領導,協助分管城建的副縣長工作,當天到現場送了一條煙表示祝賀后就離開了,沒有參加宴請,并稱自己與肖飛進“是同村人,族叔侄關系”。河鋪鎮部分公務員亦被證實參加了酒宴。
羅田縣委宣傳部前晚的通報進一步證實,“確有部分機關工作人員和河鋪鎮部分縣政協委員參加了酒席”,但沒有列舉名單;通報特別提到,河鋪鎮黨委委員、政協聯絡處主任張弓參加酒宴,但其未飲酒。
通報稱,身為黨員、政協委員的肖飛進辦生日宴是私費,“沒有利用職權大操大辦,未違反現行黨內法規禁止性規定”,但因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縣紀委已建議縣政協依據程序免去肖飛進的縣政協委員資格。
通報還表示,對當晚參與酒席的黨員干部在全縣給予通報批評,對參與飲酒的黨員干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并責成縣城管執法局采取措施依法追回所墊付款項。另外,據稱該縣縣委、縣政府為此還于18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嚴格規范黨員干部操辦宴席的暫行規定》。
(原標題:湖北羅田責成追回干部斗酒致死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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