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徐正國 報道:為防范不健康的泳客將傳染性疾病帶入游泳館,市體育中心作出決定,下月起,前往十堰游泳館健身的泳客必須持在疾控部門辦理的健康證才能下水游泳。
該中心負責人說,市游泳館作為一個公共活動場所,安全衛生尤為重要。該館運行8年來,整體衛生安全狀況一直良好。但隨著游泳人群的增加, 個別泳客不顧前臺衛生安全提示,帶病入水,埋下安全隱患。例如,一些高血壓和心臟病患者是不適合游泳的,一旦在水里發病,后果不堪設想。
當然,還有其它一些傳染病患者更是不能入館游泳。如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等。
對于這個管理新舉措,雖然有些泳客覺得麻煩,但體育中心負責人表示這樣于人于己都有利,希望廣大市民理解,遵守這個規定,共同營造良好的游泳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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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證到哪兒辦?
市民持個人身份證到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健康證,每人100元。主要檢查項目為病毒性肝炎、肺結核、化膿性皮膚病等。
檢查結果符合發證條件的,一周內就能拿到健康證。咨詢電話:868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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