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制在線
高考前用刀誤傷同學臉
發布時間: 2005-06-08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字體大小:
打印
返回
法院調解:傷人學生賠償萬余元
  3日,縣法院特事特辦,成功調解了一起特殊的輕害案。被告人陳某賠償劉某各項經濟損失10010元。
  現年18歲的劉某和現年20歲的陳某是即將參加高考的同班同學。4月3日上早自習時,陳某與同學用鉛筆和鉛筆刀互劃對方的書本嘻戲打鬧,身為班干部的劉某上前制止時,陳某的鉛筆刀誤將劉奎星的臉部劃成輕傷,引起訴訟。
  法院受理后,考慮到雙方都是要參加高考的學生,如果簡單就案論案,很可能會影響到兩個學生的高考,甚至斷送他們的前途。于是,法官聯系學校一起找到兩學生的家長多次做工作,給他們講明其中的利害關系。經法庭、學校和雙方家長的共同努力,終于使這件特殊的案件得以順利解決。(章勝榮)
相關新聞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
媒體矩陣
  • 民生碼上見
    民生碼上見
  • 竹山便民服務
    竹山便民服務
  • 竹山特產云超市
    竹山特產云超市
  • 今日竹山報
    今日竹山報
  •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 云上竹山客戶端
    云上竹山客戶端
  •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