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口糧田轉包給鄰居,鄰居用田建起新房后就不再履行協議了。這一土地使用權糾紛案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于12月15日達成和解。
得勝鎮的陸宏榮與陶家銀同村,陶想遷至交通方便的公路邊居住,他看中了陸的一塊承包田。經協商,陸同意將僅有的當家田轉包給陶使用,并簽了用田協議:陶占用陸水田0.56畝,每年給付陸干稻谷400斤,直到土地調整為止。陶建好房的第二年,就不再給陸干稻谷了。理由是建房已被政府許可,村委會也下了陸在該承包田的產量。陸很為光火,先找到陶進行交涉,后又請村鎮干部調解,均無果,無奈之下便訴至法院。得勝法庭調解判決陶向陸承擔土地占用后的補償責任,并清償原欠稻谷800斤。至此,兩家也握手言和。(詩?!⌒尬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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