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縣法院對下設庭室和全院干警元至7月工作量化考評情況進行了通報,庭室扣分最多的達到27分,個人扣分最多的達到16分,發現問題14個,為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這是該院從7月份開始實行工作動態考核制度取得的成效。
該院從5個方面建立和落實年度工作動態考核制度。一是由8名班子成員組成年度工作動態考評委員會,負責督促、檢查和指導考評工作;下設辦公室,負責考評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出單位和工作人員動態百分考核的評分細則,對各項工作成效按不同的分值進行獎懲。三是班子成員對分管的業務中出現的負有管理責任的事項均與相關人員共同承擔責任。四是在考評工作中堅持事實求是、堅持客觀公正、堅持公開透明,統一考評標準、統一考評方法、統一操作規程。五是考評委員會根據各職能部門及相關領導提供的數據,對照動態考核評分細則,每月底對各單位和全體工作人員考評一次,并在全院通報考評結果。(劉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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