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從縣民政局傳出好消息,從本月起農村所有18歲以下“三無”(無依無靠、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孤兒均可按月領取生活補助,月“薪”100元(按季度發放)。
過去我縣對農村孤兒的救助,一直通過采取社會捐贈、與孤兒家庭結幫扶對子等形式予以救助,在實際的操作中,由于缺乏長效救助機制,往往出現“一時熱”、“一陣風”現象。為了改變這種狀況,今年我縣出臺了《孤兒救助實施方案》,并在財力極其困難的情況下,撥出專項經費,確保制度落實。救助機制明確規定,本縣內父母雙亡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蹤的、未滿18歲的兒童均屬救助對象。救助對象需經民政部門調查登記,公示審核,頒發“孤兒救助證”后方可享受相關救助福利政策。另悉,城鎮孤兒救助標準在原來人平104元的基礎上上浮30%,即每人每月可領取135元。我縣已統計造冊可按月領“薪”的農村孤兒486人,城鎮561人,年需財政支出150萬元。(陳興云 宋克平 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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