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母親被判緩刑因舉刀砍死兒子,9月5日,縣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薛某(患精神分裂癥)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麻家渡薛某8歲的兒子學習成績不夠好,且愛貪玩,薛某很是惱火。5月20日下午,薛某見兒子回家后又在玩,氣憤不已。當晚20時許,趁兒子打瞌睡之際,拿起菜刀朝兒子的頸部連砍數刀,致其當場死亡。作案后,薛某將兒子的尸體藏入鄰居家的廁所里。經鑒定,薛某患有精神分裂癥,屬限定責任能力人。縣檢察院以薛某涉嫌犯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李紅 董可飛 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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