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將1048.6元合作醫療補償金送到潘口鄉魏溝村參合患者曹承春的手中,這是今年我縣參合農民在外打工中生病住院回家獲補償的第11位農民兄弟。
今年2月,我縣參合農民曹承春在合肥市打工時,因右肱骨骨折在合肥市第三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共花費18228.91元,其中符合規定能納入核銷的費用達15243.01元。根據患者提供的病情證明、出院發票、病歷復印件等相關資料,經縣合管辦審核后,核定了曹承春應享受的核銷費用。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我縣共有11名參合患者在市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符合規定予以核銷的合作醫療補償金達10575.48元。(陳興云 方景平 李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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