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房產證拿不到,而且房屋在購買前就已經登記在他人名下。”日前,云南路宏艷新村多位業主向本報反映,稱該樓盤開發商十堰市康鴻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康鴻置業”)“一房兩賣”,侵害業主權益。記者調查了解到,據初步統計,目前,共有32戶居民房屋在購買前就已登記在他人名下,其中15套房屋還被法院執行了訴前保全。
秦楚網訊(十堰晚報)文、圖/記者 曾雨 實習生 阮琦
房產證沒拿到,購房前房屋已登記在他人名下
劉女士是云南路15號宏艷新村業主,2014年3月份,她花58萬余元在該樓盤購得1號樓901室房屋。“買這套房,主要是為方便小孩上學。”劉女士說,她孩子今年到了上學年齡,但開發商承諾的房產證一直沒著落。
在該小區,拿不到房產證并非個案。據宏艷新村物業介紹,宏艷新村兩棟樓共126套房,目前已入住114戶,但這114戶業主均沒拿到房產證。
業主曾女士介紹,她2013年11月花51萬元在該小區1號樓購買了一套房,相應兩萬多元的稅費也一并交給了開發商,但是直到目前,也沒見到房產證。“為早日辦下房產證,我們多次找過開發商。”曾女士說,但開發商每次都是說“正在辦”,然后一直找理由推脫。
根據購房合同顯示,“出賣人應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180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出賣人承諾,在取得產權登記機關銷售備案證后6個月內將產權證辦到位。”但業主們表示,他們咨詢房管部門得知,宏艷新村仍不具備辦理產權登記的條件。
由于遲遲拿不到房產證,而小孩又到了上學年齡,不少和劉女士有類似情況的業主紛紛前往市房管局查詢登記信息。然而,讓他們大吃一驚的事情發生了——“我購房之前,所買的房屋就已經登記在他人名下。”
部分房屋被法院保全,公共用房
7月24日,劉女士前往房管局查詢所購的宏艷新村1號樓901室的房屋登記信息。得到的結果是:劉女士的這套房屋在2013年1月23日預告登記在一位姚姓人士名下;2015年3月31日,姚姓人士又將房屋以180萬元的金額抵押給了黃姓人士。
而劉女士提供的購房合同顯示,她的購房日期為2014年3月5日。“也就是說,早在我買1號樓901室之前,這套房屋就登記在他人名下了。”劉女士氣憤地說,“我花50多萬辛苦買的房子,卻不是我的!”
除了劉女士,業主馬先生也反映,他在2014年5月30日花21萬全款購買了小戶型,但今年7月24日查詢時,發現房屋已在2013年1月登記在計姓人士名下。
記者從宏艷小區業主代表手中拿到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月31日,該小區已有32戶居民發現,房屋購買前就登記在他人名下,這其中,又有15套房屋被法院保全。
王女士介紹,她在宏艷新村的兩套房屋屬于還建房,于2013年11月簽約,這兩套房屋同樣在2013年1月份被登記在計姓人士名下,2014年10月份,房屋則被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訴前保全(執行號為(2014)鄂十堰中訴保字號第00064-4號)。
此外,記者從市房管局網站查詢得知,宏艷新村1號102、104等5套房屋為不可租售押的公共用房,然而,目前102及104均已售出,其業主分別為張先生及毛先生。
開發商涉嫌一房兩賣,房管部門已對樓盤行政限制
市房管局監察部門7月28日向產權交易中心發出的一份《停辦業主存根》顯示:經查,康鴻置業開發的宏艷新村項目涉嫌一房兩賣和未及時網上備案,監察大隊正在調查處理,請配合停止房屋有關登記、審核、辦證業務。
7月31日,市房管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程良華表示,宏艷新村涉嫌一房兩賣,房管部門已對整個項目進行行政限制,以防止開發企業將已經出售且沒有備案房產登記的房屋進行二次轉賣。
程良華表示,康鴻置業沒有按規定到房管部門預告登記及網上備案,導致宏艷新村出現一房多賣和因債權債務關系房屋被法院保全的情況。一房多賣屬于違法行為,只能通過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對于宏艷新村1號樓5套不可租售押的公共用房被出售的情況,程良華表示,這5套房屋是規劃批準的公共用房,但開發企業違規擅自出賣,解決該問題,可以用該樓盤其他未售房屋置換并到房管部門登記;若該樓盤沒有其他可用房屋置換,將導致購買公共用房的業主拿不到房產證,屆時,業主們可選擇退房。
據了解,7月27日,宏艷新村部分業主已就康鴻置業一房兩賣等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相關市領導批示,房產證事宜請房管局依法辦理;一房兩賣由張灣公安分局核對,并按期回告結果。
□鏈接
訴前保全
訴前保全指訴訟前的財產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
秦楚網訊(十堰晚報)文、圖/記者 曾雨 實習生 阮琦
房產證沒拿到,購房前房屋已登記在他人名下
劉女士是云南路15號宏艷新村業主,2014年3月份,她花58萬余元在該樓盤購得1號樓901室房屋。“買這套房,主要是為方便小孩上學。”劉女士說,她孩子今年到了上學年齡,但開發商承諾的房產證一直沒著落。
在該小區,拿不到房產證并非個案。據宏艷新村物業介紹,宏艷新村兩棟樓共126套房,目前已入住114戶,但這114戶業主均沒拿到房產證。
業主曾女士介紹,她2013年11月花51萬元在該小區1號樓購買了一套房,相應兩萬多元的稅費也一并交給了開發商,但是直到目前,也沒見到房產證。“為早日辦下房產證,我們多次找過開發商。”曾女士說,但開發商每次都是說“正在辦”,然后一直找理由推脫。
根據購房合同顯示,“出賣人應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180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出賣人承諾,在取得產權登記機關銷售備案證后6個月內將產權證辦到位。”但業主們表示,他們咨詢房管部門得知,宏艷新村仍不具備辦理產權登記的條件。
由于遲遲拿不到房產證,而小孩又到了上學年齡,不少和劉女士有類似情況的業主紛紛前往市房管局查詢登記信息。然而,讓他們大吃一驚的事情發生了——“我購房之前,所買的房屋就已經登記在他人名下。”
部分房屋被法院保全,公共用房
7月24日,劉女士前往房管局查詢所購的宏艷新村1號樓901室的房屋登記信息。得到的結果是:劉女士的這套房屋在2013年1月23日預告登記在一位姚姓人士名下;2015年3月31日,姚姓人士又將房屋以180萬元的金額抵押給了黃姓人士。
而劉女士提供的購房合同顯示,她的購房日期為2014年3月5日。“也就是說,早在我買1號樓901室之前,這套房屋就登記在他人名下了。”劉女士氣憤地說,“我花50多萬辛苦買的房子,卻不是我的!”
除了劉女士,業主馬先生也反映,他在2014年5月30日花21萬全款購買了小戶型,但今年7月24日查詢時,發現房屋已在2013年1月登記在計姓人士名下。
記者從宏艷小區業主代表手中拿到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月31日,該小區已有32戶居民發現,房屋購買前就登記在他人名下,這其中,又有15套房屋被法院保全。
王女士介紹,她在宏艷新村的兩套房屋屬于還建房,于2013年11月簽約,這兩套房屋同樣在2013年1月份被登記在計姓人士名下,2014年10月份,房屋則被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訴前保全(執行號為(2014)鄂十堰中訴保字號第00064-4號)。
此外,記者從市房管局網站查詢得知,宏艷新村1號102、104等5套房屋為不可租售押的公共用房,然而,目前102及104均已售出,其業主分別為張先生及毛先生。
開發商涉嫌一房兩賣,房管部門已對樓盤行政限制
市房管局監察部門7月28日向產權交易中心發出的一份《停辦業主存根》顯示:經查,康鴻置業開發的宏艷新村項目涉嫌一房兩賣和未及時網上備案,監察大隊正在調查處理,請配合停止房屋有關登記、審核、辦證業務。
7月31日,市房管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程良華表示,宏艷新村涉嫌一房兩賣,房管部門已對整個項目進行行政限制,以防止開發企業將已經出售且沒有備案房產登記的房屋進行二次轉賣。
程良華表示,康鴻置業沒有按規定到房管部門預告登記及網上備案,導致宏艷新村出現一房多賣和因債權債務關系房屋被法院保全的情況。一房多賣屬于違法行為,只能通過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對于宏艷新村1號樓5套不可租售押的公共用房被出售的情況,程良華表示,這5套房屋是規劃批準的公共用房,但開發企業違規擅自出賣,解決該問題,可以用該樓盤其他未售房屋置換并到房管部門登記;若該樓盤沒有其他可用房屋置換,將導致購買公共用房的業主拿不到房產證,屆時,業主們可選擇退房。
據了解,7月27日,宏艷新村部分業主已就康鴻置業一房兩賣等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相關市領導批示,房產證事宜請房管局依法辦理;一房兩賣由張灣公安分局核對,并按期回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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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保全
訴前保全指訴訟前的財產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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