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注意:酒駕、假牌假證開車要被通報紀委
據楚天都市報戰線記者最新探報
今年全省查獲酒駕司機多少人?兩萬五千!
醉酒的司機多少人?四千多!
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多少人?暫未公布……
明年元旦起,情況將發生改變!
楚天都市報訊,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酒駕、無證駕駛、套牌車等違法行為,除了受到交通法規處罰,還將被通報給紀檢監察機關,受到紀律查處。楚天都市報記者從湖北省公安廳獲悉,該廳制定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實施辦法(試行),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省公安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是我省公安機關首次明確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這意味著,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除了受到交通法規處罰之外,還將受到紀律查處。希望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遠離酒后駕駛、無證駕駛、使用偽造和套用其它車輛號牌或證件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省公安廳制定的《辦法》,通報范圍一般不包括未達到行政拘留處罰的輕微治安違法案件,但涉及酒后駕駛、無證駕駛、使用偽造和套用其它車輛號牌或證件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仍須通報。另外,涉及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也在通報范圍之列。
公安機關辦案部門發現黨員或者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和線索,向所屬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報告,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向地方紀檢監察機關通報。公安機關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通報,不得拖延、超期,不得遲報漏報、隱瞞不報。
據介紹,該《辦法》是根據黨和國家有關紀律和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公安工作實際制定的。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哪些人?
《辦法》列明:黨員是指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