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 慧
2016年4月6日,必將成為我人歷程中一個重要的日子。這一天,我手捧憲法,面對國旗莊重宣誓,正式成為竹山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審員。
2016年4月6日,必將成為我人歷程中一個重要的日子。這一天,我手捧憲法,面對國旗莊重宣誓,正式成為竹山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審員。
在闊別法院七年后,我又一次站在了當初那個神圣的審判庭里。十二年前,我由一個懵懂的學子成為一名法院人。再次回到法院,時間仿佛又回到了原點,還是那個青蔥的歲月,還是那個熟悉的審判庭,還是那個黃毛丫頭……
那些飛快記錄的日子,那些書寫文書的日子,那些整理卷宗的日子,我領略了老庭長們可敬的人格魅力,聆聽了法院精英們精湛的庭審技巧,體會了“刀尖上舞者”的不易。經過司考輸與贏的煎熬,經過記與審的磨練,經過去與留的糾結。今天,當我以人民陪審員的身份再次踏進法院的大門,這一切,似乎還都是在昨天。
從“編內”到“編外”,從“穿法袍的法官”到“不穿法袍的法官”, 命運似乎在幫助我繼續去追逐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夢想。當我左手捧著憲法,右手舉過頭頂 ,面向國旗宣誓的那一刻,我再次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莊嚴和法治的光芒!是什么力量讓我對法院有著魂牽夢繞的不舍?我想,是法律的魅力,更是法治的魅力。在我們的身邊,經常會有人說法律無情,還有人說中國的法制其實就是人治,可我要說法律無情最有情,我們正走在從人治到法治的路上!只要我們每一個人都愿意做出一點點努力,那我們的法治就不會遙遠。
能有幸再次成為一名“法官”,我很珍惜,更感自豪。但人民陪審員絕不是一頂空帽子,而是一種使命、一種責任、一種擔當,“陪而不審、審而不議”,把“陪審”當“陪襯”,只會輕視自己的職責,玷污法院的形象,褻瀆法律的尊嚴。
一起婚姻家庭案件,可以看清一個家庭幸福與否;一起相鄰關系案件,可能消化大的社會隱患;一起刑事案件,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自由;一起生產經營案件,直接關系一個企業的發展存亡……
其實,一次庭審就是一次品嘗人間百態的機會,一次對是與非、對與錯、“美與丑”的甄別,一次彰顯法律價值取向和社會公平正義的裁判。我深知,眼睛看見的不一定是事實,耳朵聽見的不一定是真相。現在,作為人民陪審員的我和法官享有同樣的權利,而我的每一份權利,都有可能對一個人、一個家庭,甚至是一個區域社會產生深遠的影響,我感到忐忑不安,感到如履薄冰,但同時也感到了責任和使命,我會懷著學習之心、敬畏之心、公正之心和為民之心,在陪審工作中做多學、多問、多聽、多看,用耐心、愛心、公心做好陪審工作,把每一次陪審都看作是一次積累,一次閱歷,一次成長。
宣誓即意味著約定,意味著責任,意味著我的法治之旅再次起航。我愿高唱著嘹亮的法治之歌,和法官們共同譜寫壯麗的法治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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