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省市新聞
湖北10月起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車輛購置稅
發布時間: 2015-10-01 09:56 來源: 編輯:岳文靜
字體大小:
打印
返回
  荊楚網消息(記者 鐘晨 李柯 通訊員 朱彥 王波)9月30日,記者從湖北省國稅局獲悉,按照國務院部署,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15]104號)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價格證明的開具日期確定。
  湖北省國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政策調整是國務院部署的穩增長、拉動內需、節能減排的重要舉措,湖北省國稅局將積極行動,采取有效措施,將車輛購置稅減稅惠民政策落實到位。
  一是在“十一”長假期間,加班工作,對系統進行升級,對征管工作人員進行政策學習和操作培訓,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保證10月8日第一個工作日納稅人能=順利辦理車輛購置稅,及時享受稅收優惠。
  二是全省各地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積極調增車輛購置稅征收窗口、增配征管及導稅人員。10月8日起,各地國稅局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征收窗口全部開放、全員上崗,備用窗口投入使用。
  三是全省各地國稅機關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采取免填單簡化辦稅、延時服務、預約服務和錯峰辦稅等便民服務措施,為納稅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四是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在機動車經銷商、機動車銷售市場等地集中開展政策宣傳,在國稅辦稅服務廳的醒目位置張貼政策調整相關宣傳材料,讓每一位政策范圍內的納稅人能夠享受到減征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
  由于“十一”長假是機動車輛銷售旺季,省國稅局提醒廣大車輛購置稅納稅人錯峰辦理,盡量避開10月8日至10日的辦稅高峰。納稅人如需咨詢車輛購置稅政策相關事宜,可致電納稅服務熱線12366。
相關新聞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
媒體矩陣
  • 民生碼上見
    民生碼上見
  • 竹山便民服務
    竹山便民服務
  • 竹山特產云超市
    竹山特產云超市
  • 今日竹山報
    今日竹山報
  •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 云上竹山客戶端
    云上竹山客戶端
  •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