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勝旗(住竹山縣城關鎮明清村4組55號202室):
本院受理原告張飛訴你勞務合同糾紛一案,現向你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起訴狀副本等訴訟文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本院受理原告張飛訴你勞務合同糾紛一案,現向你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起訴狀副本等訴訟文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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