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國家稅務局
關于征管機構撤并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大納稅人: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相關要求,竹山縣國家稅務局作為全省深化征管體制改革試點單位之一,按照省市局要求開展以事項化管理為主線的征管體制改革工作,經近一年的精心準備和籌劃,《竹山縣國家稅務局綜合征管改革方案》經省市局批復,決定撤銷原以行政區域設置的4個基層稅務分局,在城區設立以事項化管理為主線的4個稅務管理分局。為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現將征管機構撤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管機構撤并情況。根據省局改革方案批復,現已撤銷原以行政區劃設立的城區稅務分局、寶豐稅務分局、秦古稅務分局、上庸稅務分局等4個全職能基層稅務分局,按事項化管理要求,在我縣城區新設立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第四稅務分局等4個事項化稅務分局。原城關、寶豐、秦古、上庸等4個基層稅務分局,自公告之日起停止辦理一切涉稅業務和行政管理事項。
二、涉稅事項管理范圍劃分。根據改革方案要求,全縣金融保險、建筑安裝、房地產、水電、綠松石等五大行業納稅人所有涉稅事宜由第一稅務分局管理;除第一稅務分局管理行業以外的其他納稅人所有涉稅事宜由第二稅務分局管理;全縣所有稅收宣傳、辦稅服務、納稅人權益保護等納稅服務事宜由第三稅務分局管理;全縣所有納稅評估等風險應對事宜由第四稅務分局管理。請廣大納稅人如有涉稅業務辦理,按照改革后事項管理范圍劃分對應的管理分局進行聯系和接洽。
三、新設立稅務分局辦公地址。按照省國家稅務局批復,改革后的新設立的4個稅務分局實行城關集中辦公。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第四稅務分局在城關鎮人民路17號原城區稅務分局辦公大樓集中辦公;第三稅務分局在城關鎮人民路36——10號(原國稅辦稅服務大廳辦公)。
改革征管模式、撤并征管機構是竹山縣國家稅務局落實中辦、國辦及國家稅務總局、省國家稅務局有關稅收征管改革精神的具體舉措,是適應現代化稅收管理方式的重要途徑。對因征管模式改革、機構撤并造成鄉鎮納稅人辦稅不便,敬請廣大納稅人諒解。我們將進一步加大納稅服務力度,提供更加高效的辦稅服務措施,共同推進我縣稅收現代化管理水平更上新臺階。
特此公告
竹山縣國家稅務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關于征管機構撤并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大納稅人: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相關要求,竹山縣國家稅務局作為全省深化征管體制改革試點單位之一,按照省市局要求開展以事項化管理為主線的征管體制改革工作,經近一年的精心準備和籌劃,《竹山縣國家稅務局綜合征管改革方案》經省市局批復,決定撤銷原以行政區域設置的4個基層稅務分局,在城區設立以事項化管理為主線的4個稅務管理分局。為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現將征管機構撤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管機構撤并情況。根據省局改革方案批復,現已撤銷原以行政區劃設立的城區稅務分局、寶豐稅務分局、秦古稅務分局、上庸稅務分局等4個全職能基層稅務分局,按事項化管理要求,在我縣城區新設立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第四稅務分局等4個事項化稅務分局。原城關、寶豐、秦古、上庸等4個基層稅務分局,自公告之日起停止辦理一切涉稅業務和行政管理事項。
二、涉稅事項管理范圍劃分。根據改革方案要求,全縣金融保險、建筑安裝、房地產、水電、綠松石等五大行業納稅人所有涉稅事宜由第一稅務分局管理;除第一稅務分局管理行業以外的其他納稅人所有涉稅事宜由第二稅務分局管理;全縣所有稅收宣傳、辦稅服務、納稅人權益保護等納稅服務事宜由第三稅務分局管理;全縣所有納稅評估等風險應對事宜由第四稅務分局管理。請廣大納稅人如有涉稅業務辦理,按照改革后事項管理范圍劃分對應的管理分局進行聯系和接洽。
三、新設立稅務分局辦公地址。按照省國家稅務局批復,改革后的新設立的4個稅務分局實行城關集中辦公。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第四稅務分局在城關鎮人民路17號原城區稅務分局辦公大樓集中辦公;第三稅務分局在城關鎮人民路36——10號(原國稅辦稅服務大廳辦公)。
改革征管模式、撤并征管機構是竹山縣國家稅務局落實中辦、國辦及國家稅務總局、省國家稅務局有關稅收征管改革精神的具體舉措,是適應現代化稅收管理方式的重要途徑。對因征管模式改革、機構撤并造成鄉鎮納稅人辦稅不便,敬請廣大納稅人諒解。我們將進一步加大納稅服務力度,提供更加高效的辦稅服務措施,共同推進我縣稅收現代化管理水平更上新臺階。
特此公告
竹山縣國家稅務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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