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張貞林
“各位家長,開學在即,請提醒您的孩子,后天早上8點帶齊學習用具準時到校報到,根據國家政策,自今年起免交170元學費,所以不用帶錢了。”10日,市實驗中學的家長們都收到了這樣的新學期報名通知。
記者昨日從市物價局、教育局獲悉,全市中小學將于2月13日(農歷正月十七)正式開學,小學、初中學生的教科書費用取消,實現了義務教育階段免費上學。此外,中小學可收取的7類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從今春開始執行新標準。
那么,各個學段的學生到底要交多少費用?記者梳理了市教育局、物價局等多部門出臺的《十堰市2017年春季中小學、中職、幼兒園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點,趕緊來看一看,開學后家長可明明白白交費。
城區公辦幼兒園只收取保教費
根據《標準》規定,十堰城區公辦省級示范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為450元/生·月,城區公辦市級示范幼兒園保教費為400元/生·月。
幼兒園伙食費由幼兒園據實收取,并定期向家長公示收支情況。
幼兒園可收取的代收費項目為體檢費,可收取的服務性收費項目為外出活動費和乘車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按照“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收取。
各級各類公辦幼兒園不得在正常教學時間內,以開辦各種特色班、興趣班、蒙氏班為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幼兒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不得收取書本費。
小學初中統一免費發放教科書
《標準》明確規定,全市公辦中小學可收取的代收費共有6類:教科書費(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輔材料費、中高考考試費、高考體檢費、基本醫療保險費、軍訓服裝費。
記者了解到,此前,十堰農村小學、初中學生已享受免除學雜費、免費使用教科書的政策,并已執行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的政策;但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僅免除了學雜費,城市小學、初中學生每人每學年平均要交75元至270元左右的教科書費用。
新規執行后,自今年春季開學起,城市小學、初中學生將和農村學生一樣,不用再交教科書費用。至此,十堰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上學不再交學雜費、教科書費,實現了義務教育階段免費上學。按照最新政策,十堰約有30萬小學、初中學生受益。
不得強制中小學生買教輔材料
根據《標準》規定,中小學教輔材料實行“一科一輔”制度,即中小學校任一學習階段一個學科只向學生推薦一套教輔材料;不得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不得從中牟利;嚴禁在教輔材料評議公告目錄之外,向學生強制推薦訂購圖書、報刊、雜志等學習資料;寒暑假作業本費和課堂作業本費并入教輔材料費,不再單獨作為代收費項目。
按照新規,從今年春季起,取消空白抄本費(也就是作業本費),學生家長可根據需要自行購買。記者了解到,以往各學校每學期均收取作業本費,公辦小學作業本費為25元/學期,公辦初中作業本費為35元/學期,民辦學校收費由各校自主確定。據市物價局、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今年春季起,作業本費并入教輔材料費,購買規格、大小、價格等由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商量確定。
公辦中小學伙食費不得營利
按照《標準》,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只有伙食費一項,學??上蜃栽冈趯W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伙食費據實收取,不得營利,學生進餐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或采用更改作息時間、限制學生出入等手段變相強制學生在校就餐;食堂營利和結余部分必須全部退還給學生。
此外,中小學校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等項目,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嚴禁代收商業保險,不得允許保險公司進校設點推銷、銷售商業保險。
普通高中不得向學生收取軍訓費
記者了解到,從去年開始,十堰高中學校收費標準有所上調。公辦省、市級示范高中的計劃生學費為900元;一般公辦高中計劃生學費為630元。從2016年秋季開始,建檔立卡家庭困難高中學生已免交學費。
教育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公辦高中學費標準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對2015年秋季以前入學的學生,仍按示范重點高中675元/生·學期、一般普通高中470元/生·學期的標準收費。
根據新規,普通高中在軍訓期間,除可代收軍訓服裝費外,不得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普通高中教科書收費標準執行省物價局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核定的中小學教科書價格。
校服、營養奶等不可強制收費
對校服、營養奶等家長關心的敏感事項,《標準》明確指出不可強制收費。學生校服必須堅持“積極倡導、因地制宜、尊重自愿”的原則,學校和老師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著裝,不得獲取廠家任何經濟利益;學校和老師不得強制學生訂購學生營養奶,不得獲取商家任何經濟利益。
此外,小學生在校托管服務,應在學校指導下由家長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不得組織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開展收費培訓活動;小學生是否參加托管,由學生家長自愿選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開展國防教育活動及其他社會實踐活動,不得向學生或變相向學生收取費用。
中職學校嚴禁收取實習實訓費
按照《標準》,中職學校代收費項目主要包括:教材費、軍訓服裝費、學生居民醫療保險費、新生入學體檢費、非計劃免疫預防接種費、新(補)辦第二代身份證等代收費項目。嚴禁收取實習費、實訓費、耗材費等;嚴禁委托或聯合有關社會(培訓)機構向在校學生收取實習費、實訓費、技能培訓費、校企合作費等名目的費用;嚴禁收取軍訓費。
中職學校學費標準執行原標準不變。即:一般專業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2400元。少數培養成本較高的專業,學費標準可在一般專業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30%,此類專業數量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專業總數的30%。
文化藝術類專業的學費標準也有明確規定,其中表演、美術、音樂專業的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藝術類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中職學校今秋起上調住宿費
按照新規,從今年秋季起, 中職學校的住宿費將上調,住宿條件如達到相應生均使用面積(不含公共面積)和房間設備設施要求的,可實行分檔收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沒有達到相應條件的,應繼續按照每生每學年400元的標準收費。住宿費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噸、用電8度,超額部分可按國家規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價格向學生收取。
增裝空調的學生宿舍,在此標準基礎上,可加收空調住宿費,每生每學年增加的住宿費標準為:4人間120元,5-6人間80元,7-8人間60元。收取上述費用的學生宿舍,使用面積不超過27平方米(含)的,空調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平方米以上的,空調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家長若發現有亂收費等問題,可撥打市物價局價格監督舉報電話12358投訴舉報。
(內容來源十堰晚報,轉載須經十堰晚報授權)
“各位家長,開學在即,請提醒您的孩子,后天早上8點帶齊學習用具準時到校報到,根據國家政策,自今年起免交170元學費,所以不用帶錢了。”10日,市實驗中學的家長們都收到了這樣的新學期報名通知。
記者昨日從市物價局、教育局獲悉,全市中小學將于2月13日(農歷正月十七)正式開學,小學、初中學生的教科書費用取消,實現了義務教育階段免費上學。此外,中小學可收取的7類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從今春開始執行新標準。
那么,各個學段的學生到底要交多少費用?記者梳理了市教育局、物價局等多部門出臺的《十堰市2017年春季中小學、中職、幼兒園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點,趕緊來看一看,開學后家長可明明白白交費。
城區公辦幼兒園只收取保教費
根據《標準》規定,十堰城區公辦省級示范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為450元/生·月,城區公辦市級示范幼兒園保教費為400元/生·月。
幼兒園伙食費由幼兒園據實收取,并定期向家長公示收支情況。
幼兒園可收取的代收費項目為體檢費,可收取的服務性收費項目為外出活動費和乘車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按照“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收取。
各級各類公辦幼兒園不得在正常教學時間內,以開辦各種特色班、興趣班、蒙氏班為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幼兒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不得收取書本費。
小學初中統一免費發放教科書
《標準》明確規定,全市公辦中小學可收取的代收費共有6類:教科書費(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輔材料費、中高考考試費、高考體檢費、基本醫療保險費、軍訓服裝費。
記者了解到,此前,十堰農村小學、初中學生已享受免除學雜費、免費使用教科書的政策,并已執行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的政策;但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僅免除了學雜費,城市小學、初中學生每人每學年平均要交75元至270元左右的教科書費用。
新規執行后,自今年春季開學起,城市小學、初中學生將和農村學生一樣,不用再交教科書費用。至此,十堰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上學不再交學雜費、教科書費,實現了義務教育階段免費上學。按照最新政策,十堰約有30萬小學、初中學生受益。
不得強制中小學生買教輔材料
根據《標準》規定,中小學教輔材料實行“一科一輔”制度,即中小學校任一學習階段一個學科只向學生推薦一套教輔材料;不得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不得從中牟利;嚴禁在教輔材料評議公告目錄之外,向學生強制推薦訂購圖書、報刊、雜志等學習資料;寒暑假作業本費和課堂作業本費并入教輔材料費,不再單獨作為代收費項目。
按照新規,從今年春季起,取消空白抄本費(也就是作業本費),學生家長可根據需要自行購買。記者了解到,以往各學校每學期均收取作業本費,公辦小學作業本費為25元/學期,公辦初中作業本費為35元/學期,民辦學校收費由各校自主確定。據市物價局、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今年春季起,作業本費并入教輔材料費,購買規格、大小、價格等由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商量確定。
公辦中小學伙食費不得營利
按照《標準》,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只有伙食費一項,學??上蜃栽冈趯W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伙食費據實收取,不得營利,學生進餐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或采用更改作息時間、限制學生出入等手段變相強制學生在校就餐;食堂營利和結余部分必須全部退還給學生。
此外,中小學校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等項目,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嚴禁代收商業保險,不得允許保險公司進校設點推銷、銷售商業保險。
普通高中不得向學生收取軍訓費
記者了解到,從去年開始,十堰高中學校收費標準有所上調。公辦省、市級示范高中的計劃生學費為900元;一般公辦高中計劃生學費為630元。從2016年秋季開始,建檔立卡家庭困難高中學生已免交學費。
教育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公辦高中學費標準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對2015年秋季以前入學的學生,仍按示范重點高中675元/生·學期、一般普通高中470元/生·學期的標準收費。
根據新規,普通高中在軍訓期間,除可代收軍訓服裝費外,不得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普通高中教科書收費標準執行省物價局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核定的中小學教科書價格。
校服、營養奶等不可強制收費
對校服、營養奶等家長關心的敏感事項,《標準》明確指出不可強制收費。學生校服必須堅持“積極倡導、因地制宜、尊重自愿”的原則,學校和老師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著裝,不得獲取廠家任何經濟利益;學校和老師不得強制學生訂購學生營養奶,不得獲取商家任何經濟利益。
此外,小學生在校托管服務,應在學校指導下由家長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不得組織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開展收費培訓活動;小學生是否參加托管,由學生家長自愿選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開展國防教育活動及其他社會實踐活動,不得向學生或變相向學生收取費用。
中職學校嚴禁收取實習實訓費
按照《標準》,中職學校代收費項目主要包括:教材費、軍訓服裝費、學生居民醫療保險費、新生入學體檢費、非計劃免疫預防接種費、新(補)辦第二代身份證等代收費項目。嚴禁收取實習費、實訓費、耗材費等;嚴禁委托或聯合有關社會(培訓)機構向在校學生收取實習費、實訓費、技能培訓費、校企合作費等名目的費用;嚴禁收取軍訓費。
中職學校學費標準執行原標準不變。即:一般專業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2400元。少數培養成本較高的專業,學費標準可在一般專業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30%,此類專業數量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專業總數的30%。
文化藝術類專業的學費標準也有明確規定,其中表演、美術、音樂專業的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藝術類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中職學校今秋起上調住宿費
按照新規,從今年秋季起, 中職學校的住宿費將上調,住宿條件如達到相應生均使用面積(不含公共面積)和房間設備設施要求的,可實行分檔收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沒有達到相應條件的,應繼續按照每生每學年400元的標準收費。住宿費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噸、用電8度,超額部分可按國家規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價格向學生收取。
增裝空調的學生宿舍,在此標準基礎上,可加收空調住宿費,每生每學年增加的住宿費標準為:4人間120元,5-6人間80元,7-8人間60元。收取上述費用的學生宿舍,使用面積不超過27平方米(含)的,空調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平方米以上的,空調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家長若發現有亂收費等問題,可撥打市物價局價格監督舉報電話12358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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