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一起非法狩獵案,被告人周某被縣森林公安局當庭執行逮捕。此案屬第一例竹山森林公安局依法當庭執行逮捕案件。
經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周某某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5日,在官渡鎮桃園村2組湖北堵河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采取布設電網的方法獵捕野生動物,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縣人民法院隨即當庭作出對被告人依法逮捕的決定,并通知竹山縣森林公安局立即執行。在收到逮捕通知書后,縣森林公安局立即到庭依法當庭對被告人周某執行逮捕,并送竹山看守所羈押。(吳建明)
經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周某某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5日,在官渡鎮桃園村2組湖北堵河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采取布設電網的方法獵捕野生動物,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縣人民法院隨即當庭作出對被告人依法逮捕的決定,并通知竹山縣森林公安局立即執行。在收到逮捕通知書后,縣森林公安局立即到庭依法當庭對被告人周某執行逮捕,并送竹山看守所羈押。(吳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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