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客戶端訊(全媒體記者江卉、通訊員司踐)打官司證據不可少,而司法鑒定意見作為法庭證據至關重要。6月19日從湖北省司法廳獲悉,我省司法鑒定管理體制開啟重大改革,76家省直司法鑒定機構及其鑒定人全部下放市司法局,實行屬地管理。據悉,將如此大批量省直鑒定機構一次性全部下放,在全國尚屬首次。
76家省直司法鑒定機構中,72家移交武漢市、2家移交襄陽市、1家移交荊州市、1家移交荊門市。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負責人介紹,去年該廳在全國率先與省司法鑒定協會徹底脫鉤,發揮行業協會自律管理功能。這次省直鑒定機構全部下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深化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的又一重大舉措。
目前,我省有335家司法鑒定機構,數量位居全國第二。此前,省司法廳管理省直司法鑒定機構,其他司法鑒定機構則歸各市州司法局管理。這種體制下,在同一個行政區域,出現了不同管理層級、不平等競爭和執法標準不一致等問題。為進一步理順鑒定機構管理體制、強化基層司法行政機關職能,我省決定對司法鑒定機構實行屬地管理。今后,鑒定機構再不分省管、市管,在準入條件、執業監管、評價考核和獎懲退出機制等方面“一把尺子量到底”。
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司法鑒定機構實行屬地管理,是為了提升司法鑒定公信力,促進司法公正,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今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將進一步嚴格監管,提高鑒定質量,更好服務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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