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8月31日,柳林鄉墨池村村民馬某(男,22歲)、上庸鎮紅廟村村民田某(男,36歲)2名駕駛人因實習期內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縣公安交警部門分別給予一次性記滿12分,罰款2000元,并處注銷機動車駕駛證之重處。
現查明,8月15日19時許,馬某駕駛鄂CL3011號小型普通客車行至城關鎮堵河二橋北頭時,遇在此夜查的交警履行檢查。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為33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后經調查取證,馬濤向民警交待,當晚他在城關鎮綠松石城“荊楚蝦旺”飯店吃飯,席間喝了一杯“雪花”啤酒,飯局結束后即駕車前往麗景假日酒店,恰遇交警開展夜查酒駕整治被“逮”個正著。經對馬某所持駕駛證進行查證,其所持C1型駕駛證實習期自2016年8月26至2017年8月25日止,系實習期內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于是依法對其作出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一次性記12分,并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同時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23號令》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實習期內機動車駕駛證記滿12分必須依法注銷,故其駕駛證也就無法保住了。
據了解,馬某平時在縣城某公司做銷售,日常對交警嚴查酒駕也是時有耳聞,但他一直心存僥幸,總認為這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因其自認為自己屬于“機靈人”,沒想到,一杯“雪花啤酒”弄丟了好不容易考到的“駕照”。在交警處罰完畢,教育其以后不要再犯時,馬某留下一句意味深長的話“這一輩子再也不喝酒了”,后悔之情溢于言表。
無獨有偶,8月28日20時許,田某駕駛鄂FP9H52號小型汽車由城關鎮往上庸鎮方向行駛,行至242國道上庸鎮上庸隧道路段,巧遇交警在此夜查。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為27.9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后又查證,其所持C1證實習期自2017年4月14至2018年4月14日,也系實習期內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于是依法對其作出了與違法人馬某同樣的處罰決定。據其向民警交待,他在開車上路之前,在縣城某酒店吃晚飯時,經不起同桌勸酒,只喝了一杯啤酒,沒想到栽倒在“僥幸”之下,真是后悔莫及。(徐家定)
現查明,8月15日19時許,馬某駕駛鄂CL3011號小型普通客車行至城關鎮堵河二橋北頭時,遇在此夜查的交警履行檢查。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為33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后經調查取證,馬濤向民警交待,當晚他在城關鎮綠松石城“荊楚蝦旺”飯店吃飯,席間喝了一杯“雪花”啤酒,飯局結束后即駕車前往麗景假日酒店,恰遇交警開展夜查酒駕整治被“逮”個正著。經對馬某所持駕駛證進行查證,其所持C1型駕駛證實習期自2016年8月26至2017年8月25日止,系實習期內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于是依法對其作出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一次性記12分,并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同時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23號令》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實習期內機動車駕駛證記滿12分必須依法注銷,故其駕駛證也就無法保住了。
據了解,馬某平時在縣城某公司做銷售,日常對交警嚴查酒駕也是時有耳聞,但他一直心存僥幸,總認為這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因其自認為自己屬于“機靈人”,沒想到,一杯“雪花啤酒”弄丟了好不容易考到的“駕照”。在交警處罰完畢,教育其以后不要再犯時,馬某留下一句意味深長的話“這一輩子再也不喝酒了”,后悔之情溢于言表。
無獨有偶,8月28日20時許,田某駕駛鄂FP9H52號小型汽車由城關鎮往上庸鎮方向行駛,行至242國道上庸鎮上庸隧道路段,巧遇交警在此夜查。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為27.9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后又查證,其所持C1證實習期自2017年4月14至2018年4月14日,也系實習期內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于是依法對其作出了與違法人馬某同樣的處罰決定。據其向民警交待,他在開車上路之前,在縣城某酒店吃晚飯時,經不起同桌勸酒,只喝了一杯啤酒,沒想到栽倒在“僥幸”之下,真是后悔莫及。(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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